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兴安盟农牧业局赴浙江省考察交流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

来源:所属单位 作者:兴安盟农牧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21日至22日,兴安盟农牧业局局长邱枫、兴安盟农牧业局副局长张兴安率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部分旗县农牧业部门有关领导赴浙江省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宁波市农业综合执法局考察交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浙江省执法总队张辉队长、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茅剑辉、宁波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葛民乐、副局长韩进合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交流,并陪同考察。

  1997年浙江省创全国之先,在全省实施农业综合执法,经过20年的发展,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走在全国的前列,执法工作起步早,改革思路创新、制度健全,执法效果明显,有很强的学习借鉴意义。

  浙江省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宁波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对省和宁波市农业综合执法职能机构、工作机制和突出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详细演示讲解了以农业投入品智慧监管平台、农资批发及零售管理系统、农资监测短信通知平台及双随机执法办案系统为主的“一主三副”农业执法信息化监管体系。

  宁波市重视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发了具有农资产品信息、法律法规查询、执法相对人信息资料录入与查询、风险预警、在线学习、案件办理等多个功能模块的移动执法平台。加强农药投入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通过合理布点,零差价统一配送的方式进行供销,对种植户持有的土地数量、土地位置、种植作物种类和面积、品种等资料信息的录入,按照科学的用药标准和数量进行供货,建立完善的进销电子台账制度,建立投入品溯源平台,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有效防控土壤和水源污染,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

  考察中双方就各自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跨部门沟通协同机制、执法能力水平提高、各类农业执法整合综合及农业法律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交流。邱枫表示,宁波作为沿海发达城市,虽然农牧业产值占比不突出,但是成功的做到了小而精、小而全,在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过程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先进的经验,对兴安盟今后强化农业执法能力体系方面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同时,我们希望双方能有更多的机会加强产业和工作方面的交流,携手为两地百姓市民生产生活共谋福利。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为进一步健全兴安盟农牧业执法体系建设,提升全盟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有重要作用。全体人员深受鼓舞和启发,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农业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借鉴两地的经验,将考察学习成果用于农牧业执法工作实践,使其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工作,推动全盟农牧业执法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业局综合办公大楼 电话: 0482-8288756 传真: 0482-8288756 Email: mnmyxxzx@163.com

兴安盟农牧业局主办 兴安盟农牧业信息中心维护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