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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

 

 

      兴安盟农牧业局文件

       兴农牧发﹙2016﹚第324 号     签发:满都呼

 

  兴安盟农牧业系统普法规划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按照《兴安盟委宣传部、盟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认真做好第七个五年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农牧业系统“七五”普法),结合农牧业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盟农牧业系统“七五”普法的目标要求是:围绕“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牧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牧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牧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盟农牧业系统“七五”普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三牧”。按照“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牧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牧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牧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牧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牧业执法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牧民群众对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牧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牧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创新农村新牧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牧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

(四)继续深入开展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牧业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牧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和推广满足农牧民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

(五)深入推进农牧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农牧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牧业依法治理中加强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农牧业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是农牧业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牧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农牧业系统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七五”普法期间,盟农牧业局对所属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至少一次农牧业法律知识培训。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积极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牧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牧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牧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牧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盟农牧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2016年,盟农牧业系统所属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写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017年至2019年,所属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2020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七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所属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七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普法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所属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农牧业办事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专职力量,强化职能和手段。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牧业干部培训院校、农广校、农牧业信息网站及农牧业报刊等传媒在普法中的作用,通过编写普法读本、开办普法专栏、推出普法节目、开通网络论坛、热线电话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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